【導讀】各函授教學站(點):
為規范我校函授教學工作,切實加強函授教學監控管理,有效實施2016年度上學期函授教學各環節,保證函授教學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常規教學工作
請將本學期的面授安排表(附件1)、教學任務安排表(附件2)、考試安排表(附件3)于2016年3月25日前上報繼續教育學院教務辦。
二、新生入學工作
各函授站要在2016年5月30日前舉行開學典禮,組織新生學習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填寫《函授學生登記表》,并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新生的注冊工作。
三、畢業論文(設計)與答辯工作
今年函授本科畢業學生(包括12月畢業的2012級高本函授生)的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在6月30日前完成(具體見附件4)。
凡有本科畢業生的函授站,要及時安排指導老師指導學生畢業論文,在函授生正稿寫成后,及時寫好評語,在答辯前10天向湖南工程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提供各專業函授學生畢業論文題目(見附件5);在答辯前1天安排好須答辯教室,成立答辯小組(不少于3人),學校將在4、5、6月安排老師、專家到站答辯。畢業論文(設計)經指導老師、評閱老師評閱合格后方能參加畢業答辯,凡沒有參加畢業論文寫作與答辯的函授生不能按期畢業,畢業論文(設計)不合格或答辯未通過者一律不能畢業。
經答辯合格后的畢業論文(設計)、紙質原稿、電子文檔以及本站所有學員畢業論文三個表格(按年級、層次、專業分開,附件6)須由函授站(點)統一報送教務辦存檔,以備省教育廳抽查。
學院不組織專科生畢業論文(設計)答辯環節,但同樣要求有專科生畢業論文(設計)環節,論文需經函授站指導老師、評閱老師評閱合格后方能上報學院,材料報送要求與本科生一致。
學生畢業論文(設計)要統一樣本,統一格式,封面和評審表樣表及相關格式要求在湖南工程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網站下載。
四、畢業審查及相關材料收集與上報工作
所有畢業生必須學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方可獲得畢業資格。函授站(點)應提交下列材料:
1.本站畢業生花名冊(分專業、分層次,蓋函授站公章)及電子文檔(見群文件下載);
2.2014級畢業生成績總表(分專業、分層次,一式二份,蓋函授站和學院公章)
3.本站所有本專科畢業生畢業論文及目錄(按年級、層次、專業分開);
4.新華圖片社拍攝畢業證照片;
5.申報學位學生名單(相關函授站)。
上述材料于2016年4月30日前上報繼續教育學院教務辦,逾期不予辦理。
五、學生檔案工作
各函授教學站(點)要完善本站所有畢業生檔案材料,每個畢業生要準備如下檔案材料:
畢業生登記表、學生成績總表、新生報名登記表
1、畢業生登記表畢業時由學生填寫完整并統一加蓋學院公章;
2、畢業學生成績總表統一在繼續教育學院學籍管理系統打印,一式兩份并加蓋學院公章;
3、新生報名表在領取新生錄取通知書的同時在招生辦領取并由各函授站保管好,統一放學生檔案袋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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